一、问题的提出
二、文献综述与分析视角
(一)比较视野中的司法化治理
(二)研究进路:政策过程视角下的司法-行政关系
三、案例选择:拆违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诉讼
四、司法影响政策过程的路径
(一)政策制定:司法提供协作
(二)政策执行:行政任务优先
1.H市:特殊的中心工作任务
2.K区:一般的中心工作任务
(三)政策审查:差异化司法判决
1.H市:驳回诉讼请求(政府胜诉)
2.K区:撤销行政处罚(政府败诉)
(四)政策反馈:相似的司法建议
五、地方政府的调适性变革
(一)地方政府对司法的回应
1.H市:拆违行为持续直至上级政府叫停
2.K区:及时改变拆违行为
(二)政府回应的激励机制:政策执行压力与法治问责压力双重约束
六、结论与讨论
文章摘要:司法化治理是指治理的法治化和司法化,强调司法对治理过程的重要影响。我国司法会在何种情境下配合或约束政府行为?地方政府又将对司法作出何种回应?论文通过梳理作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拆违政策,对县级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诉的两个地区作案例比较分析。案例比较表明,在政策过程视角下,司法-行政关系表现为政策制定阶段的司法协作、政策执行阶段的行政优位、政策审查阶段的合作与制约并存、政策反馈阶段的司法建议。政策审查和司法判决是司法化治理的关键环节,审查结果与行政任务的性质相关:司法机关倾向于在特殊中心工作和政治化政策执行情境中配合政府行为,而在一般中心工作和常规政策执行情境中选择规限政府行为并发挥法律硬约束的功能。同时,政策执行压力与法治问责压力共同塑造了地方政府对司法的回应。在政策执行压力较小、法治问责压力较大时,地方政府更可能回应司法并改变违法的政策执行行为。论文结合政策过程分析与司法分析,关注中心工作情境中司法影响政策过程的路径以及地方政府的调适性变革,为研究地方治理和地方政府行为提供了新视角。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D63;D926
文章来源:《中国司法》 网址: http://www.zgsfzzs.cn/qikandaodu/2022/0604/819.html